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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 2013-05-23 15:48
  • 来源: 陆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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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县城朝阳路94

电 话:5528663

 

 

职 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民经济运行、商贸流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口岸管理、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有关规划、计划、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等,并组织实施。

  (二)监测、研究、分析内外经贸形势、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运行态势和本县进出口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措施,统筹协调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四)对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实施行业管理。宏观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参与制定利用外资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依法承担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审核、核准等工作,指导和管理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

  (五)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和省、市、县审批、核准、备案的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参与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工作,提出促进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措施和意见。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

  (六)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设备招标工作,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发展。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和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有关规划和措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措施,研究产业转移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推进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推进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九)拟订有关规范商贸市场运行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文件,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发展城乡市场,组织开拓国内外市场;监测分析商品市场运行状况。承担组织实施分工管理的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组织拟订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十)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一)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资源开发共享、电子政务建设、电子商务推广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广信息化领域新技术、新标准。

  (十二)协助推进国家及省、市、县的重点信息化工程,负责信息安全的统筹规划、组织推动和协调管理,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十三)组织协调全县煤炭、电力、油品和重点物资运输能力等供应,负责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的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组织指导国防科技工业的军转民工作,组织指导民用部门军品配套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管理及其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工作。指导协调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各种经济成分企业发展,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卖管理。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依法审核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承办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对外援助业务,监督本县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的实施。综合协调和指导各类经济开发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及实施办法,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配额(除粮食、棉花外)计划,推动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的发展,指导外贸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规范外贸流通秩序。

  (十七)依法监督技术引进、机电产品的国际招标,协调管理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和引进技术工作。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本县服务贸易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八)指导加工贸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加工贸易的政策和管理办法,依照有关规定核准县管权限的加工贸易业务,依法监督管理本县加工贸易进出口工作。

  (十九)依法办理各类企业的进出口经营资格登记,依法核准境外非企业经济组织在本县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牵头制定赴境外举办各种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和招商活动的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境内外举办的上述活动。

  (二十)负责口岸开设、关闭、调整的审核上报,综合协调和指导监督县口岸管理机构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处理口岸重大涉外事件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二十一)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综合协调本县有关世界贸易组织和自由贸易区事务的具体工作,依法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及其他贸易救济措施,指导协调国外对本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二十二)开展促进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及各种形式的中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活动,加强促进同世界各国贸易和经济技术关系的发展。

  内设机构:

  (一)人秘股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建立健全机构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机关文秘、人事、劳资、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安全保卫、会务、行政事务、督办、信访、财会、后勤接待和政务公开工作。 

  (二)电力能源股

  编制和实施近期电力生产和供应调控、配置方案;协调处理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电、热价格意见,参与电价整顿、调整、改革工作;组织拟订农村电气化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电力工业产业政策;拟订电力工业的行业发展计划和经济技术措施;实施电力行业管理,开展电力行政执法与监督:拟订电力市场运行规则,规范电力市场秩序。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规划及措施;组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评估;牵头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节能监察和考核;推动循环经济系统工程建设;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和清洁生产工作,参与促进企业加强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承担县节能降耗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油品和煤炭等重要物资的调控、供应和配置方案,依法审核油品和煤炭的经营资格。

  (三)商贸市场股

  组织实施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业、住宿业等)行业管理;推行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依法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报废汽车回收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承担酒类流通、生猪屠宰管理的相关工作;组织拟订电子商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物流行业管理工作;推动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协调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生产资料、生活资料运输,保障经济安全运行和市场正常供应;承担相关行业应急管理、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的牵头工作。拟订有关健全和规范商品市场体系制度;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分工管理的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食糖等)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承担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承担茧丝绸协调工作;指导和组织开展国内经贸合作;承担有关重大展会的组织、协调工作;收集和发布经济协作信息;协调解决有关经济协作签约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对外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四)工业股

  综合分析工业运行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指标以及相关产业经济调控方向;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措施、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措施;承担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推进工业园区合理布局、工业进园和产业集群发展;协调解决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本县产业转移工业园的相关目标考核评价工作;承担县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综合拟订工业发展规划;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和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的相关内容。

  (五)技术运行股

  组织编制实施县工业领域企业重点技术改造投资计划,组织实施国家有关重点技术改造投资计划;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和省、市、县审批、核准、备案的相关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提出促进相关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措施和意见;指导相关领域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工作;参与工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工作;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编制和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共性及关健技术开发、创新能力建设,以及重大科技专项;组织相关行业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组织开展重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推动工业设计、产学研联合,参与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组织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县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有关工作。综合分析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运行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分析和发布重要信息;监测、分析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指标,以及相关产业经济运行调控方向。

  (六)企业管理股

  组织实施钢铁、有色金属、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行业菅理;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盐业等行业管理;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卖管理;组织实施通用机械、汽车、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行业管理;研究拟订原材料、装备工业发展规划和措施,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指导原材料、消费品、装备工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原材料、消费品、装备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承担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对国家和省、市、县下达的国防科技工业高新工程、专项计划和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实施进行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并提供保障服务;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保密工作,监督指导国防科技工业的国家安全工作;实施国家有关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军民通用标准体系建设等军民结合发展规划,拟订相关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体制改革;拟订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发展规划和措施;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管理及其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民用爆炸物品建设项目验收、科技项目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管;承担民用爆炸物品行业运行监测分析工作;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七)电子信息股

  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监测分析电子信息产业运行,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有关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电子信息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划;组织编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县级重大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指导电子政务一站式服务建设,组织开展电子政务建设绩效评估工作;指导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和数字认证相关工作;指导软件业、信息服务业行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协助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推进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广信息化领域新技术、新标准;协助推进国家及省、市、县重点信息化工程;承担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八)对外贸易管理股

  拟订国际市场开拓规划;推广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承担协调促进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的实施;指导和监督境内对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以及赴国(境)外举办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组织实施机电产品以外的进出口商品目录;承担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及国际货运代理资格备案工作;依法审核企业申请限制类商品进出口经营资质;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根据授权办理有关进出口许可证事项;协调供应港澳的配额商品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和国际品牌建设;承担技术进出口和两用物资审核工作;协调促进高新技术和自主品牌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指导本县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和外经贸系统科技创新工作;组织落实优化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等工作。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贸易进出口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贸易进出口管理、服务贸易促进和服务贸易统计工作;负责编报和组织实施外经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外贸年度指导性计划;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涉及外经贸的外汇、财税、金融、价格、保险等政策,监测、统计、分析对外贸易宏观运行情况。

  (九)外商投资管理股

  负责协调和指导本县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参与制定本县促进外商投资规划和改善投资环境措施;拟订本县招商引资计划,组织实施重大项目对外招商;负责与境外投资促进机构联系交流。牵头拟订和组织实施各类经济开发区的发展规划,综合协调和指导各类开发区的有关工作;综合研究和分析各类开发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依法管理和监督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审核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承办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统计工作;指导对外援助业务的开展,监督检查本县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实施工作。参与制定本县外商投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年度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外商投资管理规章;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按县管权限承办限额以内不需综合平衡管理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登记备案与合同、章程的合并办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核准或核报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核发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县管权限内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确认证书;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检。

  (十)县中小企业局(副科级)

  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县有关中小企业的政策、法规,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草拟有关发展中小企业的地方性文件,研究提出制定有关中小企业扶持方案,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分析、监测中小企业发展态势,做好我县中小企业信息报送、对外宣传及乡镇企业统计工作;组织研究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有关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改革与创新,研究制定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措施,指导中小企业产业转型和结构优化升级等技术进步工作;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担保体系建设,组织拟定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计划,指导建立创业指导、人才培训、市场开拓、管理咨询、信息及信息化等专业性服务平台建设,健全服务网络,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指导创业基地建设;指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指导中小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学研结合、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优化调整;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发展,负责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协调银企担保关系,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和改善为中小企业服务;指导中小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成长评价及应用;负责民营经济考核工作;指导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开拓国内外市场;负责省、市、县发展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中小企业集合发债等直接融资工作(编制另外行文)。     

  其他事项: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拟订安全生产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全县性重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3、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4、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的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的实施,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组织拟订本县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7、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8、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9、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10、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

  11、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2、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1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4、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5、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编制另外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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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3-05-23

  

地 址:县城朝阳路94

电 话:5528663

 

 

职 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民经济运行、商贸流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口岸管理、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有关规划、计划、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等,并组织实施。

  (二)监测、研究、分析内外经贸形势、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运行态势和本县进出口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措施,统筹协调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四)对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实施行业管理。宏观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参与制定利用外资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依法承担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审核、核准等工作,指导和管理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

  (五)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和省、市、县审批、核准、备案的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参与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工作,提出促进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措施和意见。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

  (六)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设备招标工作,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发展。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和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有关规划和措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措施,研究产业转移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推进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推进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九)拟订有关规范商贸市场运行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文件,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发展城乡市场,组织开拓国内外市场;监测分析商品市场运行状况。承担组织实施分工管理的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组织拟订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十)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一)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资源开发共享、电子政务建设、电子商务推广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广信息化领域新技术、新标准。

  (十二)协助推进国家及省、市、县的重点信息化工程,负责信息安全的统筹规划、组织推动和协调管理,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十三)组织协调全县煤炭、电力、油品和重点物资运输能力等供应,负责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的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组织指导国防科技工业的军转民工作,组织指导民用部门军品配套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管理及其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工作。指导协调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各种经济成分企业发展,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卖管理。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依法审核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承办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对外援助业务,监督本县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的实施。综合协调和指导各类经济开发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及实施办法,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配额(除粮食、棉花外)计划,推动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的发展,指导外贸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规范外贸流通秩序。

  (十七)依法监督技术引进、机电产品的国际招标,协调管理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和引进技术工作。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本县服务贸易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八)指导加工贸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加工贸易的政策和管理办法,依照有关规定核准县管权限的加工贸易业务,依法监督管理本县加工贸易进出口工作。

  (十九)依法办理各类企业的进出口经营资格登记,依法核准境外非企业经济组织在本县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牵头制定赴境外举办各种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和招商活动的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境内外举办的上述活动。

  (二十)负责口岸开设、关闭、调整的审核上报,综合协调和指导监督县口岸管理机构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处理口岸重大涉外事件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二十一)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综合协调本县有关世界贸易组织和自由贸易区事务的具体工作,依法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及其他贸易救济措施,指导协调国外对本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二十二)开展促进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及各种形式的中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活动,加强促进同世界各国贸易和经济技术关系的发展。

  内设机构:

  (一)人秘股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建立健全机构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机关文秘、人事、劳资、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安全保卫、会务、行政事务、督办、信访、财会、后勤接待和政务公开工作。 

  (二)电力能源股

  编制和实施近期电力生产和供应调控、配置方案;协调处理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电、热价格意见,参与电价整顿、调整、改革工作;组织拟订农村电气化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电力工业产业政策;拟订电力工业的行业发展计划和经济技术措施;实施电力行业管理,开展电力行政执法与监督:拟订电力市场运行规则,规范电力市场秩序。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规划及措施;组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评估;牵头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节能监察和考核;推动循环经济系统工程建设;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和清洁生产工作,参与促进企业加强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承担县节能降耗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油品和煤炭等重要物资的调控、供应和配置方案,依法审核油品和煤炭的经营资格。

  (三)商贸市场股

  组织实施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业、住宿业等)行业管理;推行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依法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报废汽车回收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承担酒类流通、生猪屠宰管理的相关工作;组织拟订电子商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物流行业管理工作;推动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协调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生产资料、生活资料运输,保障经济安全运行和市场正常供应;承担相关行业应急管理、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的牵头工作。拟订有关健全和规范商品市场体系制度;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分工管理的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食糖等)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承担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承担茧丝绸协调工作;指导和组织开展国内经贸合作;承担有关重大展会的组织、协调工作;收集和发布经济协作信息;协调解决有关经济协作签约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对外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四)工业股

  综合分析工业运行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指标以及相关产业经济调控方向;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措施、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措施;承担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推进工业园区合理布局、工业进园和产业集群发展;协调解决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本县产业转移工业园的相关目标考核评价工作;承担县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综合拟订工业发展规划;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和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的相关内容。

  (五)技术运行股

  组织编制实施县工业领域企业重点技术改造投资计划,组织实施国家有关重点技术改造投资计划;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和省、市、县审批、核准、备案的相关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提出促进相关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措施和意见;指导相关领域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工作;参与工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工作;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编制和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共性及关健技术开发、创新能力建设,以及重大科技专项;组织相关行业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组织开展重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推动工业设计、产学研联合,参与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组织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县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有关工作。综合分析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运行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分析和发布重要信息;监测、分析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指标,以及相关产业经济运行调控方向。

  (六)企业管理股

  组织实施钢铁、有色金属、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行业菅理;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盐业等行业管理;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卖管理;组织实施通用机械、汽车、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行业管理;研究拟订原材料、装备工业发展规划和措施,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指导原材料、消费品、装备工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原材料、消费品、装备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承担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对国家和省、市、县下达的国防科技工业高新工程、专项计划和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实施进行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并提供保障服务;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保密工作,监督指导国防科技工业的国家安全工作;实施国家有关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军民通用标准体系建设等军民结合发展规划,拟订相关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体制改革;拟订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发展规划和措施;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管理及其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民用爆炸物品建设项目验收、科技项目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管;承担民用爆炸物品行业运行监测分析工作;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七)电子信息股

  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监测分析电子信息产业运行,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有关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电子信息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划;组织编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县级重大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指导电子政务一站式服务建设,组织开展电子政务建设绩效评估工作;指导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和数字认证相关工作;指导软件业、信息服务业行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协助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推进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广信息化领域新技术、新标准;协助推进国家及省、市、县重点信息化工程;承担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八)对外贸易管理股

  拟订国际市场开拓规划;推广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承担协调促进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的实施;指导和监督境内对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以及赴国(境)外举办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组织实施机电产品以外的进出口商品目录;承担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及国际货运代理资格备案工作;依法审核企业申请限制类商品进出口经营资质;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根据授权办理有关进出口许可证事项;协调供应港澳的配额商品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和国际品牌建设;承担技术进出口和两用物资审核工作;协调促进高新技术和自主品牌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指导本县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和外经贸系统科技创新工作;组织落实优化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等工作。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贸易进出口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贸易进出口管理、服务贸易促进和服务贸易统计工作;负责编报和组织实施外经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外贸年度指导性计划;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涉及外经贸的外汇、财税、金融、价格、保险等政策,监测、统计、分析对外贸易宏观运行情况。

  (九)外商投资管理股

  负责协调和指导本县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参与制定本县促进外商投资规划和改善投资环境措施;拟订本县招商引资计划,组织实施重大项目对外招商;负责与境外投资促进机构联系交流。牵头拟订和组织实施各类经济开发区的发展规划,综合协调和指导各类开发区的有关工作;综合研究和分析各类开发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依法管理和监督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审核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承办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统计工作;指导对外援助业务的开展,监督检查本县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实施工作。参与制定本县外商投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年度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外商投资管理规章;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按县管权限承办限额以内不需综合平衡管理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登记备案与合同、章程的合并办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核准或核报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核发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县管权限内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确认证书;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检。

  (十)县中小企业局(副科级)

  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县有关中小企业的政策、法规,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草拟有关发展中小企业的地方性文件,研究提出制定有关中小企业扶持方案,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分析、监测中小企业发展态势,做好我县中小企业信息报送、对外宣传及乡镇企业统计工作;组织研究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有关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改革与创新,研究制定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措施,指导中小企业产业转型和结构优化升级等技术进步工作;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担保体系建设,组织拟定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计划,指导建立创业指导、人才培训、市场开拓、管理咨询、信息及信息化等专业性服务平台建设,健全服务网络,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指导创业基地建设;指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指导中小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学研结合、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优化调整;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发展,负责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协调银企担保关系,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和改善为中小企业服务;指导中小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成长评价及应用;负责民营经济考核工作;指导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开拓国内外市场;负责省、市、县发展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中小企业集合发债等直接融资工作(编制另外行文)。     

  其他事项: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拟订安全生产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全县性重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3、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4、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的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的实施,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组织拟订本县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7、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8、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9、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10、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

  11、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2、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1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4、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5、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编制另外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