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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农业局
  • 2013-05-23 10:01
  • 来源: 陆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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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县城朝阳路         

电 话:5662051

 

职 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县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体制改革。

  (二)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制定相关涉农政策。

  (三)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经营权流转、承包纠纷仲裁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

  (四)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实施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方向和有关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五)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农业产业保护、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和农产品进出口的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六)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管理农业标准化工作,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七)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肥料、农药、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负责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八)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与防控。组织、监督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重大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普查,依法负责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的有关工作。

  (九)承担农业救灾复产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承担农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十)组织实施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科技示范和技术推广,组织引进国外农业优良品种与先进技术,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二)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牵头拟订农田基本建设规划,指导运用工程设施、农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十三)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依法管理外来物种。

  (十四)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会同有关部门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综合分析和反映“三农”工作动态,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综合协调县直涉农部门的有关工作。

  (十五) 组织开展农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六) 指导扶贫开发工作。

  (十七) 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人秘股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会议组织、文电、政务信息、新闻、宣传、保密、档案、保卫等工作;组织起草重要的综合性报告、文件;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思想教育、理论学习、党务、人事、劳动工资、劳动保险、计划生育、廉政建设、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和协调统计工作。

  (二)财务股 

  负责农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及农业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计划管理;负责扶持具有示范效应的产业化项目的资金计划管理;负责“菜蓝子工程”资金的管理;负责管理县财政拨给农业各项经费以及本部门各项经费的预算、决算,监督局管各项资金的使用;负责局的财务工作。

   (三)政策法规信息股

  组织研究拟订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负责农业有关产业的政策法规和农业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农业行政复议工作;组织政策性和综合性调研,承担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研究提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源流通、价格、进出口等政策意见。拟订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制订“菜篮子”工程规划,负责“菜篮子”工程发展基金的管理使用;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及农产品价格等农业信息的收集;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部门信息系统建设;组织协调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验及农业有关产业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的拟订;负责绿色食品的认证管理和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

  (四)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农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牵头组织全县农资市场集中整治活动,依法对辖区内农作物种子、苗木、农药、农膜、肥料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执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辖区内农资违法案件的立案和查处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农田保护检查监督;负责对植物危险性、病虫疫情进行封锁控制和管理,开展法规授权的植物检疫专业执法;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审批、复核、发放、年审、注销行业许可证照和特许品种许可行为,可行性调查;承担县农业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股(挂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深化农村体制改革的意见;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资产管理;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农村财务管理和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会计辅导;组织对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与农民负担情况的监测,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的建设。

  (六)科技教育股

  拟订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及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相关的政策;管理指导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和农业系统教育培训体系工作;承办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工作;组织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引进植物优质品种和先进技术;管理科技成果;负责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组织工作和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农业科技宣传;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农用地、宜农湿地及农业生物物种、主管的野生植物保护、管理和生态农业建设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

  (七)种植业管理股

  研究提出种植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技术措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负责种植业生产项目建设的实施和管理;组织农作物适用先进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提出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的政策措施;指导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组织化肥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登记;负责农田基本建设的规划、投资安排和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子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组织实施农作物种子发展规划;组织推广良种品种鉴定和质量检验;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种子的单位和个人;培训种子技术和管理人员。

  (八)植保股

  拟订和组织实施农作物病虫草鼠螺害防治措施,负责植保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搞好植保队伍建设,提高技术水平;贯彻落实《植物检疫条例》,开展检疫对象的疫情普查,封锁和消灭工作,做好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签证管理工作;组织农药的质量监督、检验、新农药、新农械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九)发展计划股

  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机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引导农业结构调整;负责农业对外交流合作业务;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拟订农业利用外资和招商规划的有关工作,指导农业外资企业发展;组织举办农业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及农业展览、展销。

  其它事项:

  陆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省、市、县下达的扶贫开发任务;检查指导县内扶贫开发工作;对全县的扶贫开发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和阶段性总结;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短期计划和远景规划;负责扶贫项目的组织、审核和上报工作;做好扶贫资金和贫困户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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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农业局

2013-05-23

 

地 址:县城朝阳路         

电 话:5662051

 

职 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县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体制改革。

  (二)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制定相关涉农政策。

  (三)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经营权流转、承包纠纷仲裁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

  (四)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实施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方向和有关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五)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农业产业保护、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和农产品进出口的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六)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管理农业标准化工作,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七)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肥料、农药、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负责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八)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与防控。组织、监督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重大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普查,依法负责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的有关工作。

  (九)承担农业救灾复产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承担农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十)组织实施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科技示范和技术推广,组织引进国外农业优良品种与先进技术,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二)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牵头拟订农田基本建设规划,指导运用工程设施、农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十三)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依法管理外来物种。

  (十四)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会同有关部门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综合分析和反映“三农”工作动态,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综合协调县直涉农部门的有关工作。

  (十五) 组织开展农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六) 指导扶贫开发工作。

  (十七) 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人秘股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会议组织、文电、政务信息、新闻、宣传、保密、档案、保卫等工作;组织起草重要的综合性报告、文件;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思想教育、理论学习、党务、人事、劳动工资、劳动保险、计划生育、廉政建设、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和协调统计工作。

  (二)财务股 

  负责农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及农业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计划管理;负责扶持具有示范效应的产业化项目的资金计划管理;负责“菜蓝子工程”资金的管理;负责管理县财政拨给农业各项经费以及本部门各项经费的预算、决算,监督局管各项资金的使用;负责局的财务工作。

   (三)政策法规信息股

  组织研究拟订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负责农业有关产业的政策法规和农业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农业行政复议工作;组织政策性和综合性调研,承担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研究提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源流通、价格、进出口等政策意见。拟订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制订“菜篮子”工程规划,负责“菜篮子”工程发展基金的管理使用;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及农产品价格等农业信息的收集;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部门信息系统建设;组织协调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验及农业有关产业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的拟订;负责绿色食品的认证管理和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

  (四)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农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牵头组织全县农资市场集中整治活动,依法对辖区内农作物种子、苗木、农药、农膜、肥料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执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辖区内农资违法案件的立案和查处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农田保护检查监督;负责对植物危险性、病虫疫情进行封锁控制和管理,开展法规授权的植物检疫专业执法;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审批、复核、发放、年审、注销行业许可证照和特许品种许可行为,可行性调查;承担县农业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股(挂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深化农村体制改革的意见;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资产管理;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农村财务管理和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会计辅导;组织对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与农民负担情况的监测,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的建设。

  (六)科技教育股

  拟订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及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相关的政策;管理指导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和农业系统教育培训体系工作;承办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工作;组织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引进植物优质品种和先进技术;管理科技成果;负责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组织工作和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农业科技宣传;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农用地、宜农湿地及农业生物物种、主管的野生植物保护、管理和生态农业建设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

  (七)种植业管理股

  研究提出种植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技术措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负责种植业生产项目建设的实施和管理;组织农作物适用先进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提出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的政策措施;指导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组织化肥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登记;负责农田基本建设的规划、投资安排和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子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组织实施农作物种子发展规划;组织推广良种品种鉴定和质量检验;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种子的单位和个人;培训种子技术和管理人员。

  (八)植保股

  拟订和组织实施农作物病虫草鼠螺害防治措施,负责植保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搞好植保队伍建设,提高技术水平;贯彻落实《植物检疫条例》,开展检疫对象的疫情普查,封锁和消灭工作,做好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签证管理工作;组织农药的质量监督、检验、新农药、新农械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九)发展计划股

  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机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引导农业结构调整;负责农业对外交流合作业务;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拟订农业利用外资和招商规划的有关工作,指导农业外资企业发展;组织举办农业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及农业展览、展销。

  其它事项:

  陆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省、市、县下达的扶贫开发任务;检查指导县内扶贫开发工作;对全县的扶贫开发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和阶段性总结;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短期计划和远景规划;负责扶贫项目的组织、审核和上报工作;做好扶贫资金和贫困户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