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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主题: 举报关于“举报新田镇镇委书记彭志洁未经农民同意侵占农民基本农田”政府回复正文不实
收文单位: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信时间: 2018-07-15
来信类型: 举报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针对新田镇镇政府回复内容 再次提出四点疑问: 回复内容1:为缩短征地批后实施时间,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镇已向被征地村集体组织及群众履行了告知、确认等,有关征地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疑问【1】 (1)镇政府回复已经告知、确认,请问确认了什么内容? (2)国家明文规定,征地需要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不得强行征地。 你们确认了什么?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了吗?为官如此,断章取义,官字两个口;现在是新田镇镇委书记一言堂否?国家文件是给尔等这么用的?是人民当家作主,还是镇委书记一掌遮天? (3)告知了就能先行征地?未经农民同意就能先行屯地?谁赋予新田镇镇委书记的权利? 国家文件哪条说明美食城商用项目可以强行征收土地,请书记大人告知,让我等升斗小民心服口服。 回复内容2:该地块的林地用地手续已办理完善,国土用地手续已由县国土部门组件上报 疑问【2】 (1)本人所指位置,非属屯寨村委林地,份属新田村委,请新田镇镇委书记不要混淆视听,模糊概念。 且勿论基本农田与否;使用权属于我等的耕地这点彭志洁书记是否承认? 我等尚未确认同意征地签字彭志洁书记是否清楚?征地工作不清不楚,农民态度不管不顾;为官不为,只顾眼前利益,乌纱帽为何而戴?彭志洁书记请明确回答。 (2)国土用地手续已上报,请问省厅是否已经批复?批复文件请问何在?可否公示? 回复内容3:该地块范围内没有基本农田,来信所说的“强行屯占基本农田”失实,更不存在“出售土地购买指标、私下组织买卖农民土地”的情况。 疑问【3】 地块范围没有基本农田,但是我等土地位于被征收地块属于事实。未经我等农民同意许可签字,强行屯地,此种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我等农民同意许可签字,现已在我等土地上进行施工打桩建设,此种情况是否存在?未经农民同意许可签字,是否属于强行? 以上镇府操作是否合法合规?哪部法律哪条法规,彭志洁书记请解惑。 疑问【4】 第一次问政中:农民询问征地审批信息,安置补偿信息以及相关公告时,态度恶劣,推诿事实。 造成我等农民成为失地农民,失去基本的生活来源保障,不解决农民切实的问题,强行侵占农民土地作为建设用地。 请回复以上问政信息。勿南辕北辙,指鹿为马。 根据回复内容;现截取《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部分正文如下   四、规范征地程序,提高征地工作透明度。  (十一)简化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为缩短征地批后实施时间,征地报批前履行了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并完成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确认以及补偿登记的,可在征地报批的同时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批准后,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可同步进行。公告中群众再次提出意见的,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群众思想疏导工作,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不得强行征地。
受理单位: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理时间: 2018-07-25
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回文单位: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理时间: 2018-07-25
内容: 您好!根据您所投诉的情况,陆河县新田镇人民政府答复如下:1、7月22日下午,镇委、镇政府专门约见了来信人曹俞君,参加人员有镇委书记彭志洁、镇长罗伟雄、镇人大主席朱笑夫,以及新田村委副书记叶水满,新田村委老圩自然村村长刘度彬、邱国章等人。 2、在约见过程中,对曹俞君来信、来人所提出的有关问题一一进行了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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